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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的位置: 二手房交易按揭中心

    潮州市二手房交易按揭中心 由潮州市房地产管理局交易服务中心组建。中心集二手房交易和贷款于一身,实行全窗口式服务、阳光化操作,成功地搭建起买卖双方安全快速的桥梁,给二手房交易和贷款加上双保险。同时办理速度快,真正实现“全程办理、高效安全”  

一、二手房交易按揭中心办理流程  

二、二手房交易所需资料 ( 各项证件用 A4 纸分开复印)

资料名称

原件(份)

 

房地产权属证书

1

 

双方(含共有人或配偶)身份证件

1

 

房屋买卖合同

3

 

房地产转让及权属登记申请表

1

 

共有人同意交易声明

1

 

三、二手房按揭   借款对象及条件

借款对象为年满18岁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,在本市之常住人口,并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
• 有稳定的经济收入,信用良好,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

• 拟购房产位于潮州市区(不含枫溪区),产权必须明晰,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,竣工年限在15年以内,且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;

• 同意以所购房产作抵押;

• 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四、所需资料

 

资料名称

原件(份)

卖方所需资料

1.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

1

2.拟交易房产的产权证明文件,《如房地产权证》等

1

3.房产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声明

1

4贷款银行和房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

1

买方所需资料

1.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(身份证、户口薄)

1

2.收入证明材料

1

3.买卖双方签订并经交易服务中心鉴证的《房地产买卖合同》,已办理过户手续并办妥房地产产权证(限期在三个月内)要求提供契税发票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,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的需提供首期付款依据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

1

4.贷款银行和房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

1

备注

双方当事人若无法亲自办理,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;代理人身份证原件

五、贷款程序

(一)   买卖双方带齐有关证件到交易服务中心,签订授权委托书,办理房地产过户交易等手续,缴交过户交易有关税费;

(二)   送有关资料到银行进行贷款审批;

(三)   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,办理房屋保险等手续,同时与交易服务中心签订《住房按揭担保协议书》;

(四)   办理房地产备案登记手续;

(五)   银行发放贷款;

(六)   办理转入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;

(七)   借款人从次月起按月还款付息,贷款本息结清后,解除合同,注销抵押登记;

六、贷款限额及期限

(一)   最长不超过10年,且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男士不超过65岁,女士不超过60岁。

(二)   住房贷款额不超过其价值50%,铺面贷款额不超过其价值40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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